垫江县2024年制种大县奖励资金项目(龙头企业能力提升工程)-二次包装及智慧码垛(五标段)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补遗文件发布如下:
1、招标文件中第五章供货要求—序号7“自动封口控制系统”—“▲6.采用不低于Hygon 5000同等型号的CPU,CPU数量≥1颗,CPU核心≥16核”修改为:“▲6.采用不低于Hygon 5000同等性能的CPU,CPU数量≥1颗,CPU核心≥16核”
2、招标文件中第五章供货要求—序号14“码垛系统”—“▲13为保证产品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售后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系统集成、运营维护),服务等级不低于五星级。”修改为:“▲13为保证产品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售后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服务等级不低于五星级。”
注:本次补遗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补遗文件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在相关网站上查阅并下载;无论查阅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本次补遗内容。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