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学校设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Z******401 | ******学校设计项目 | ****** | ****** |
(2)设计范围:本项目(不含校区室外工程)的相关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
(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等;
3.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响应人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中的格式,响应人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指2024年12月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 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指2024年12月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响应人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响应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响应人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响应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漯财购(2018)16号文、《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计取,由中标、成交供应商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收取金额:119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