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油用牡丹丰产栽培技术示范项目种苗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1日08时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SGZ[2025]120-ZC082-1 | 油用牡丹丰产栽培技术示范项目种苗采购项目 | 726000 | 726000 |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实施地点:位于三门峡市湖滨区交口乡卢家店村。
5.4交货期:15日历天。
5.5质量要求:合格且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种植成活率90%以上。
5.6磋商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清单所标示的全部内容。
5.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3.3供应商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3、供应商递交的资料和响应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4、磋商保证金: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磋商保证金。
5、我单位(采购人)严格按三财购(2021)9 号文要求的时限发布结果公告,发出成交通知书,签订采购合同,上传采购合同。
6、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评标时以响应文件为准:
(1)资格评(预)审部分:资格评(预)以响应文件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同时,供应商要完善主体库。
(2)评标打分部分:评标打分部分仍按照100分制原则进行,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荣誉、人员业绩、企业业绩等计分部分时,以投标单位自行上传到响应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为准。
(3)响应文件编制部分:在磋商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进行响应文件编制,在响应文件编制时,应明确将投标单位企业基本情况、资质情况、人员情况、财务情况、业绩情况编入响应文件,便于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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