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垫江县高新区光电产业园厂房维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垫江县工业园区桂阳组团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收购厂房45727.41㎡并进行智慧化改造,改造后设置标准化厂房43734.74㎡、配套用房1992.67㎡。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工程、室内装饰修复工程、总图改造工程、智慧化厂房建设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16833.65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00元
2.4 招标范围: 光电产业园厂房维修项目涉及维修总建筑面积约25003.66㎡,其中原中昆厂区涉及维修建筑面积约22221.84㎡,原镜辰美厂区涉及维修建筑面积约2781.82㎡,厂区涉及的维修内容包含:拆除(屋面、墙、门、窗、钢结构构件、围墙等)、清运、恢复建设(屋面、墙、门、窗、钢结构构件、围墙等)、新建围墙等工程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设计图及图说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5 工期要求:9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无 ;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邬昌琴 | 联系人: | 黄宇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023-****** |
传真: | 传真: | ||
******银行: | ******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垫江县高新区光电产业园厂房维修工程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银行重庆垫江支行 | ******5778VA00161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银行垫江支行 | ************-100822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银行重庆垫江支行 | ******************670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银行垫江支行 | ************065-001765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银行重庆垫江支行营业部 | ************2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