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招标项目闽台渔旅融合产业园招商项目 已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编号:闽昇[2025]招010号。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
******有限公司占股5%(具体占股金额依据招标人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投资方案最终以经中标人优化后的报批方案为准。
《招标标的一览表》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合作期限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1 | 闽台渔旅融合产业园招商项目 | 1项 | 海上项目合作运营期限15年,其他项目合作运营期限25年,以签订本项目合作合同之日起计 | 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元) |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特定条件: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若有) |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投标人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5章《投标文件格式》)的,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法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5.4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04月01日-2025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6.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投标人应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6.3、获取地点及方式:
******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详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三层)购买招标文件。
(2)邮件购买方式:投标人应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电汇或转账至代理机构账户************有限公司福州屏东支行),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扫描件及贵公司相关信息(报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公司地址)编辑完整发邮件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成功与否。
6.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元,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转账方式或现金方式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并与招标代理机构书面确认,未缴费购买招标文件和未经书面报名确认的,均视为未报名成功,未报名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
7、投标截止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2日上午09时30分00前(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本项目开标室(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中山大厦A座22层)并签到,逾期收到(以签到时间为准)、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5年04月22日上午09时30分00秒,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本项目开标室(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中山大厦A座22层)。
9、公告期限
9.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9.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9.3、公告媒介:******有限公司官网(网址******/index.html)、福建省产权交易网(******/)、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大通北路55号
联系人:侯工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三层
邮编:350001
联系人:于小燕、李珏、蔡月琴、陈群
联系电话:059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中山大厦A座22层
联系电话:400-870-5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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