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璧山区环境卫生管理所(采购人)的委托,对璧山区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单位入围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备注 |
璧山区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单位入围采购 |
2 |
6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投标人自行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璧山区)”子网站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街道铁山路1******服务中心A区3楼)。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4月23日北京时间10:00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23日北京时间10:30。
(六)开标时间:2025年4月23日北京时间10:30。
(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四、投标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
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从基本账户汇至以下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5年4月23日09:30。
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 |
******有限公司 |
******银行 |
******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支行 |
银行账号 |
************53 |
2.******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3.超过到账截止时间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视为无效报名,其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自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银行基本帐户。
五、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投标活动。
(二)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璧山区)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三)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六)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璧山区)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璧山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
地 ******街道永嘉大道116号
******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老师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 556号锦绣山庄 F18栋
(挂网稿)璧山区废弃油脂收运单位采购公开招标文件.doc
附件:(挂网稿)璧山区废弃油脂收运单位采购公开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