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强企惠渔资金项目申报平台”的要求,请结合你地实际情况,组织条件成熟的从事水产养殖的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新型经营主体和其他相关单位,积极申报2025年度福建省设施渔业项目。请于4月1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将项目申报材料通过“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强企惠渔资金项目申报平台”上报(县水产技术推广站可协助上报),经******农村局水产技术推广站审核后,******农村局审核,市局将汇总上报至省海洋与渔业局审批。纸质材料我局将******财政局联合行文,向省海洋与渔业局 省财政厅报送。
咨询联系人:黄恒章 电话:******
地址:解放街126号四楼水技站
附件:1.设施渔业建设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试行)2.设施渔业项目申报表
******农村局
2025年3月28日
附件1设施渔业建设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试行)
一、申报对象
支持从事水产养殖的渔民、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新型经营主体和其他相关单位申报。
二、补助内容
支持标准化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池塘、封闭式循环水工厂化养殖、普通工厂化养殖基地、海水传统养殖网箱改造为全塑胶养殖渔排、贝藻类筏式吊养泡沫浮球替换为环保型新材料养殖浮球、藻类筏式养殖毛竹替换为新材料撑杆、稻(莲)田鱼塘等建设或改扩建项目。
三、补助标准
(一)标准化池塘:池塘要集中连片成一定规模,补助2500元/亩,改造完成后养殖尾水必须实现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补助资金不超过新增投入的50%。
(二)工程化循环水养殖池塘:应包括生态净化池和循环水养殖池两部分,其中生态净化池面积不小于30亩,循环水养殖池面积占水面总面积的2.5%以上。补助200元/平方米,养殖尾水必须实现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补助资金不超过新增投入的50%。
(三)普通工厂化养殖:养殖池水体总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养殖环境实现总体可控,水、电、气、热等配套设施设备完善。补助200元/平方米,养殖尾水必须实现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补助资金不超过新增投入的50%。
(四)封闭式循环水工厂化养殖:应在室内建设,其中标准化养殖池水体总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原则上每个养殖车间建有一套循环水系统,养殖环境实现总体可控,水、电、气、热等配套设施设备完善,补助400元/平方米,养殖尾水必须实现一定程度循环利用并达标排放,补助资金不超过新增投入的50%。
(五)全塑胶养殖渔排:单个项目全塑胶养殖网箱总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应使用环保型非再生塑胶材料,补助170元/平方米,补助资金不超过新增投入的50%。
(六)贝藻类养殖设施:更换泡沫浮球为塑胶浮球的,应使用环保型非再生塑胶材料,按照单个球形浮球上限50元/粒、圆柱形浮球上限100元/粒补助。坛紫菜养殖用毛竹替换为玻璃钢等新材料撑杆的,按照上限2500元/亩补助。补助资金不超过新增投入的50%。
(七)稻(莲)田鱼塘:连片规模不小于20亩。不支持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的稻(莲)田发展稻渔综合种养项目,在耕地内实施稻渔综合种养项目,应获得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许可,且鱼坑、鱼沟面积不超过总面积的10%。按照2000元/亩补助,补助资金不超过新增投入的50%。
四、申报流程
由各县************农村局汇总填报项目资金需求申报表正式上报省海洋与渔业局。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海洋与渔业局渔业与质量监督处 陈曦飞;
联系电话:0591-******
附件2
设施渔业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起止时间:
申报主体:
项目负责人: 手机:
通讯地址:
E-mail:
基本信息表
申报单位 | 申报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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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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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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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类型 | 池塘标准化改造、工厂化养殖基地、海上养殖设施升级改造等。 | ||||||||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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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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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前期 工作情况 |
例:项目选址、用地批复、海域使用权证、养殖证 项目可研、设计等工作进展 |
项目实施方案简表
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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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养殖品种和主要技术路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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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场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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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预期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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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费 预 算
项目总投资(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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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省级财政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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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配套 |
| 银行贷款 |
| 主体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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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投资 估算 | 编号 | 建设内容 | 预算金额 (万元) | 其中省级财政补助 (万元) | 其他投入 (万元) | |
一 | 主体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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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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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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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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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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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设施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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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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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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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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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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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配套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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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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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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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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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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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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